【大型】佳木斯引才活动暨“才聚三江”引进893人公告

  笔试:包括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相关知识,原则上不低于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来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相关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符合《关于逐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此次引才活动计划引进应、往届优秀毕业生893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90人,县(市)区事业单位计划引进53人,企业计划招聘650人。具体岗位引进数量及要求详见《佳木斯市2023年“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暨“才聚三江”人才引进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佳木斯市2023年“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暨“才聚三江”人才引进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2)、《佳木斯市2023年“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暨“才聚三江”人才引进企业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3)。

  3.具有与引进岗位工作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相关知识结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2023年度毕业的应届专科、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专科、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2022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6.专科、本科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方面技术人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高校在《2023QS世界大学排名》名单范围内),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可以报名。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6.在近三年公、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人才引进公告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佳木斯先锋网、“才聚三江”微信公众号、部分高校网站及指定报名网站发布。

  企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考生直接与企业对接的方式,由企业自主招聘确认人选。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所有考生均需线上完成注册、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1.现场报名。按照省委组织部相关通知,设定哈尔滨师范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石油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等4所院校为线下宣介报名点,结合学校专业及人才引进岗位需求,多维度、多层面宣讲人才政策和发展愿景,通过现场实景宣讲、网上统一报名、校企深度对接,构建虹吸效应,进一步提升人才引进工作质效。

  (2)2023年度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相应学历录取单(档案馆盖章)、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4)、在校学生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3)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4)以专业方面技术职称报考的人员须出具专业方面技术职称证书、资格证和相关佐证资料。

  现场报名的考生需将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报名网站(材料照片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格式为*.jpg),完成注册,确保能成功完成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后续操作。

  2.网上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考生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交个人隐私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8时30分至2023年5月15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3.网上资格审核检查。引进单位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检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含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引进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委书记进校园”暨“才聚三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采取“取消岗位”“削减名额”“差额调剂”等办法做处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考生本人和引进单位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引进岗位,只能改报1次。未按期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报考此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中,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专业方面技术职称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岗位的考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立即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百分制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教师类岗位,可根据岗位要求实际,自行确定笔试、面试顺序。其他岗位按先笔试、后面试的顺序进行。

  1.笔试。笔试包括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相关知识,原则上不低于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并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为参加同类试题笔试人员有效成绩的平均值,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及以后环节。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核检查人数,但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如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不足3:1,经“市委书记进校园”暨“才聚三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未在高校报名现场进行过资格确认的考生须在面试前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公告,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凡因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引进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考生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考生引进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核检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将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递补考生笔试成绩不能低于设定的笔试成绩合格线),成绩相同,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佳木斯先锋网等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来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相关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立即进入面试或降低开考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教育局、卫健委、体育局等有特别的条件的岗位,面试可结合岗位工作实际,采取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根据引进计划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做了解,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有没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做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引进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符合相应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察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符合相应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佳木斯先锋网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符合《关于逐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1.考生应及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对应后果。

  2.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引进工作将严格落实国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有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公告(公示)信息。

  4.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佳木斯市2023年“市委书记进校园”暨“才聚三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佳木斯市2023年“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暨“才聚三江”人才引进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

  2.佳木斯市2023年“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暨“才聚三江”人才引进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

  3.佳木斯市2023年“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暨“才聚三江”人才引进企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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